•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1-07 18:07:03 股吧网页版
300312:*ST邦讯关注函(2022/01/07)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07


关于对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14 号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部分债务获得豁免的
公告》称,陆续收到供应商及施工单位等债权人出具的债务豁免函,金额合计 3,494.68 万元。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 请你公司逐项说明相关债务豁免函的主要内容、签署日期、签署地点、经办人及见证人、所涉债权人及与经办人之间的关系、函件接收方式或者渠道、收函日期,逐一核实相关方就债务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的情况,发出债务豁免函前是否已获得有效、充分的授权,债务豁免函形式要件是否齐备,债务豁免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相关行为是否符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结合上述情况明确说明上述债务豁免是否确为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请独立董事、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涉及豁免债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形成的时间、原因、债务金额、前期相关会计处理、本次豁免比例等,并说明上述债权人与你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资金往来或者其他利益安排。请独立董事、律师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

3. 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债务豁免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影响的会计科目、报表项目、金额及期间等。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 请你公司说明筹划上述债务豁免事项的具体过程、关键时间节点,并报备内部知情人名单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5. 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在 2022 年 1 月 12 日前将有
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2 年 1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