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8 19:05:41 股吧网页版
*ST天山: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9


证券代码:300313 证券简称:*ST天山 公告编号:2026-046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以书面通知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
际参加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明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调整本次发行的方案,除以下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方案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5.9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
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等规定进行修订或有最新监管意见的,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或最新的监管意见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
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等规定进行修订或有最新监管意见的,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或最新的监管意见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59,000,000 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4.61%,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其中,陈明艺先生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9,000,000 股(含本数),厦门舍德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50,000,000 股(含本数)。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发行数量不超过 59,000,00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