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超)
本人作为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10月10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高超,196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律师。曾任昌吉学院法学副教授;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任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律师;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昌吉分会仲裁员。
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秉承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2025 年任职期间,
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 4 次董事会,列席 3 次股东会,
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本人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对于董事会所议事项,本人在各次会议召开前主动调查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方面的优势,在董事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地投票表决。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本人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关注并审核公司新一任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核心团队建设产生了积极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
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本人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年度绩效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在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后,均发表赞成意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交流研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并保持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的要求,并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股东会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本人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会议视频等多种交流形式,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同时通过关注电视、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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