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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7 19:41:42 股吧网页版
戴维医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8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
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正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二)按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的原则;

(三)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确

定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见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薪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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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月薪和年终绩效奖励构成。月薪
是基本报酬,一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

第七条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按照
公司的工资体系确定不同的月薪标准,按月发放。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终绩效奖励与公司利润完成情况及
其他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挂钩。

第九条 公司董事兼任公司管理人员时,年薪方案上限以孰高者确定。

第十条 独立董事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等)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月薪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独
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
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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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四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
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不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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