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2 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
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杨晨辉。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134 人,注册会计师 815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48 人)。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 21.07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8.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8.05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
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说明,就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经审计,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 12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意见等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所关于审计过程中主要沟通事项及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等情况汇报,并提出相关建议。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和通 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大华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大华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大华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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