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陈曙光)
本人作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曙光,本科学历,教授;自 1985 年入职阜阳师范大学以来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职于阜阳市智慧城市研究院。2022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现将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二、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是否连续 2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 (反对次 次未出席会
(次) (次) (次) 数) 议
陈曙光 8 8 0 0 0 否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次) (次) (次) (次)
1 1 1 1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日常会议,对公司高管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度参加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备注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次)
2 2 0 -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和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相关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经营情况和内部治理情况,2024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董事会秘书进行会议前沟通、开展现场考察等方式行使职权,并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5 天。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与人员支持。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跟踪传媒及网络相关报道,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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