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3 18:15:15 股吧网页版
珈伟新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3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或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33 层
A 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砚君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09,714,7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2156%。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04,023,0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53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2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5,691,6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56%。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691,6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56%。其中:现场出席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 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22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691,6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56%。

(3)出席会议的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合法资格。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261,0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635%;反对 2,374,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42%;弃权 79,3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37,955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894%;反对 2,374,4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171%;弃权 79,309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3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228,0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335%;反对 2,379,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88%;弃权 107,2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04,955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096%;反对 2,379,5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068%;弃权 107,209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3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228,2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337%;反对 2,379,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88%;弃权 107,0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05,155 股,占该等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