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6 16:50:22 股吧网页版
珈伟新能: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7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珈伟新能”)第五届董事会将于2025年6月23日任期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股东奇盛控股有限公司提名郭砚君先生和孟宇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腾名有限公司提名李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罗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奇盛控股有限公司提名黄惠红女士、陈曙光先生和扶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黄惠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按照相关规定,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6 日

附件:

1、郭砚君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控股股东阜阳泉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阳泉赋”)执行董事、安徽泉能能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阜阳市颍泉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现任珈伟新能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砚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阜阳泉赋的执行董事。郭砚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除任职外的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李雳先生:1977年出生,加拿大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腾名有限公司董事、思道商务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珈伟新能副董事长、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50万股(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李雳先生系公司5%以上股东腾名有限公司的董事,与5%以上股东腾名有限公司的股东丁蓓系夫妻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