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行使职权,依法合规运作,同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025 年全年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审议内容涉公司经营及内部治理等。公司董事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履行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正确决策做了大量工作。全体董事均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出现违反董事出席会议相关规定的情况。
(二)董事会年度重点工作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
1、董事会换届
2025 年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
2、完善公司内部制度修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修订,完成了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股权激励、薪酬考核等核心管理制度的更新与完善,确保公司各项制度全面契合最新监管要求,进一步夯实了公司规范运作的制度基础,提升了治理水平
与风险防控能力。
3、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5 年 12 月
11 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聘期一年。
4、股权收购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收购电站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 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拟收购张家口陆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蔚县陆枫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收
购电站资产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相关标的公司已完成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 续。
(三)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及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提议召开了 3 次股东会。董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以及股东会的授权,勤勉尽职, 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四)董事会履职及评价情况
1、董事履职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均符合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均满足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影响其独立履职的情形。全体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自觉 遵守董事行为规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各位董事在投票表决重要 事项或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尽职尽责地提供专业分析和建议,审慎 决策,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报告期内,各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以通讯方式参 缺席董事
董事姓名 职务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席董事 亲自参加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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