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拟根据日常具体业务需要,开展汇率和利率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更好地应对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交易品种:汇率、利率及其组合。
交易工具:远期、期权、互换及其组合。
交易场所:境内/外的场内或场外。
交易金额:预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投资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预计的交易额度。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有利于稳定其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拟根据日常具体业务需要,开展汇率和利率的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够更好地应对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
预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 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投资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预计的交易额度。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仅限于汇率、利率及其组合。
(2)交易场所:交易场所为境内/外的场内或场外。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在境外或场外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了更高效地满足日常具体业务的套期保值需求。
4、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贷款和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在自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的任意时点,在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并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在境外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针对出口销售、国际融资等业务需求,交易地区均为政治、经济及法律风险较小,且利率、汇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大的地区。公司已充分评估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及汇率波动性等因素。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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