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8
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以视频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李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公司开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意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组织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7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0,140.00 万元。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在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授权公司董事长经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张国庭、李君、惠州市安可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理平、李庐易、刘国斌、谢国富持有的惠州市安可远磁性器件有限公司 100.00%的股权和王秋勇持有的成都金之川电子有限公司20.00%的少数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交易股东大会的决议有效
期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3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
对本次交易的注册同意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2024
年 12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71 号),注册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同意将本次交易的决议及授权有效
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为保证本次交易后续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本次交易的决
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11 日。除延
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交易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须经出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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