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麦捷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机构,对上市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71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399,996.28 元,扣除本次
发 行 费 用 不含 税 金 额 7,434,751.08 元后 , 实 际募 集 资 金净额 为 人民 币
93,965,245.2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5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出具报告编
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L10359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净额 97,830,716.41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减:本期使用金额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 2025 年度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8,445.9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97,859,162.35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净额 97,830,716.41 元与 93,965,245.20 元的差异为 3,865,471.21 元,
此笔差异是因为公司用自有资金垫付除承销费以外的财务顾问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共计3,818,301.40 元尚未完成置换以及尚未支付的审计费 47,169.81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上市公司及独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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