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金剑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2025 年,本人作为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金剑,男,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江阴嘉思特车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江阴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主任会计师,江阴浩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 6 次董事
会和 2 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召
本年度召开 开股东会 本人出席股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东会次数
席 出席 自出席会议 次数
6 6 0 0 否 2 2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主持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定期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参与日常会议,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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