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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同大股份: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1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9)。因个人资金需求,魏增宝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0.00205%)。

今日,公司收到魏增宝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增宝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 1,82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205%,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 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称 (股) (%)

魏增宝 竞价交易 2025 年 9 月 1 日 35.779 1,825 0.00205

注:魏增宝先生的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7,300 0.0082 28,650 0.03225

魏增宝

其中:无限售条件 1,825 0.00205 0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

5,475 0.00617 5,475 0.00617

股份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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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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