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8 18:22:20 股吧网页版
同大股份: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024 年度立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充分考量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能力及审计费用报价等因素,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

3、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的会计师 事务所不存在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7)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收费为 35,961.69 万元,橡
胶和塑料制品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 家。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9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F51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

C27 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4 年度年末数为 12,619.3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自
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47 名
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9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6 人次、纪律处分 6 人次、监管管
理措施 4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瑞松,20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