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股份与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大股份”)
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
大集团”)与济南宝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宝鑫”)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同大集团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济南宝鑫,同大集团拟转让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7,534,18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48%股份。
2、2025 年 12 月 22 日,同大集团已与青岛卓岳铭梁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卓岳铭梁”)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8,880,000股股份,转让给青岛卓岳铭梁,若本次交易完成,同大集团持有公司 7,534,183股股份。
3、同大集团拟将持有公司 7,534,183 股股份转让给济南宝鑫,本次权益变动后,同大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4、济南宝鑫承诺“(1)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过户登记时全部锁定,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本次受让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由于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3)锁定期届满之后股份的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的
后续事宜,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第一大股东同大集团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与济南宝鑫签订了《股份转
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济南宝鑫转让公司股份 7,534,183 股,合计占公
司总股本的 8.4844%。在本次交易中,同大集团向济南宝鑫转让股份的价格为
35.344 元/股,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266,288,164 元。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青岛卓岳铭梁、济南宝鑫、潍坊金控及同大集团在
公司持有股份及表决权的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 本次交易后
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假设青岛卓岳铭梁、济南宝鑫、潍坊金控
(仅考虑济南宝鑫和同大集团交易)
及同大集团交易全部完成后)
持股数 持股比 表决权 持股数 持股 表决权 持股数 持股 表决权
量(万 例 量(万 量(万
股) 比例 股) 比例 比例 股) 比例 比例
青岛卓 - - - - - - 1,776.00 20.00% 20.00%
岳铭梁
济南宝 - - - 753.42 8.48% 8.48% 753.42 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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