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田景岩)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高度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田景岩,男,196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持有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行业标准复核员证书。1981
年 9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北京市塑料三厂技术员、技术科科长、厂长办公室主任;
2004 年 9 月至今任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造革合成革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历任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深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
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6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田景岩 6 5 1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会召开次数 3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田景岩 3 3 0 0 0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报告期内,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5 年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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