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
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还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人员和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线上会议,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具体时间安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对相关审计工作提出了部分意见和建议。
(三)2026 年 3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召开线上会议,就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情况等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全面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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