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20:37:29 股吧网页版
硕贝德: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300322 证券简称:硕贝德 公告编号:2026-013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为有效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0.15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3、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但仍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资金风险等,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一)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为有效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品种: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铜、铝等。

2、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3、交易场所:伦敦金属交易所(LME)、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GX)、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具备合法资质的交易所和相关经纪行、做市商、银行等。

4、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公司拟对未来所需的部分原材料进行套期保值,上述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0.15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前述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期限及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

2、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前述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期限及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产品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