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300322 证券简称:硕贝德 公告编号:2026-022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及出席情况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在2026年3月28日向指定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出(公告编号:2026-016)。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04月21日(星期二)14:30,会议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泽大道138号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60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96,529,1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828%。其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85,268,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351%;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股东 354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1,260,7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78%。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计 355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1,260,8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78%。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96,234,1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6944%;反对 27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
表决权总数的 0.2827%;弃权 2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22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965,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7.3803%;反对 27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4234%;弃权 2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1963%。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96,243,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7038%;反对 2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
表决权总数的 0.2716%;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24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974,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7.4611%;反对 2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284%;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2105%。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6,233,1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99.6934%;反对 27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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