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9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6-053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15时00分开始。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15时00分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其中: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午
9:15至2026年5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华金街18号IFC国际金融中心15层京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会议室1。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张兆洪先生主持。
(六)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1,813,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870%。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8,888,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2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2,924,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614%。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以外)共计5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397,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11%。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线上会议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358,663,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60% ; 反对 4,20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85%;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137,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829%;反对4,2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24%;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6%。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设有10项子议案,对子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358,656,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40% ;反 对 4,2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05%;弃权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129,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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