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3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沈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沈波,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东京大学先端科技研究中心(RCAST)客座教授、日本千叶大学电子学与光子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AIST)访问教授,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半导体照明”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成员,国家863计划“第三代半导体”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组长,现任国家“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第三代半导体方向专家组组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是国内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科学院重点实验室和国防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
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大学理学部副主任,宽禁带半导体研究中心主任,物理学院长江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本年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5 5 0 0 否
股东会出席情况
本年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2 2 0 0
本人对报告期内出席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履行了如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监高责任保险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委员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予以审核,对相关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保证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年度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行使特别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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