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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2 15:33:42 股吧网页版
华灿光电:执行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3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推动经营战略快速有效执行和事业计划目标任务的圆满达成,根据《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立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本规则是执委会的组成及会议议事的行为准则,适用于全体执委会委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执委会由公司董事长、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经执委会主席指定,其他专业负责人可列席会议。执委会办公室设在企划中心。
第四条 执委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至两名,委员若干。执委会主席由董事长担任。执委会副主席和委员由执行委员会主席提名,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执委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执委会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执委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一) 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对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项目的落实负责。

(二) 根据公司愿景目标和产品市场发展情况,拟定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三) 根据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市场情况,制定年度事业计划,经批准后组织执行。

(四)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事业计划,拟定投资、收购、资产处置、利润分配等需要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的具体经营项目方案,按程序报董事会专门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

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批准后组织执行。

(五) 督促、检查公司各经营业务单元和专业组织落实经营目标和战略项目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六) 拟定公司日常经营组织结构和管理人员变动方案,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后实施。

(七) 批准日常经营相关公司制度。

(八)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九)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执委会每年度有权对以下额度的交易(本款所称“交易”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准,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房屋土地资产除外>、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对外投资(股权投资和股权处置除外)等)等事项做出决议:

(一)每次运用资金(境内)不超过 2 亿元;

(二)每会计年度累计运用资金不超过 6 亿元。

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具体事项以执委会决议为准;如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则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则仍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第四章 工作流程与议事规则

第八条 执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或因实际工作需要,经业务部门申请、执委会主席批准可临时召开。会议由执委会主席主持,若遇特殊情况主席不能出席,可委托副主席或其他委员主持。

第九条 执委会主要讨论与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组织和人事及需上报董事会批准的议题。

第十条 执委会办公室会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会议议题、会前通知、参会人以及督促相关组织做好汇报材料的准备等。

第十一条 执委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出席,须签署书面意见;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执委会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 执委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召开原则采取现场方式,特殊情况可采取通讯方式。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会议纪要应完整、真实、准确。出席会议的执委会委员应在会议纪要上签名。会议纪要应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永久,以作为日后考核和责任承担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执委会委员及相关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五条 根据公司战略管理流程,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会,公司中心组成员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执委会成员、党委和纪委委员、公司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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