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9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灿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2,070,935.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60 元,股款以货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83,597,236.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6,639,845.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66,957,390.77元(以下简称为“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全部到位,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10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是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共 5 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与上述 5 家银行、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因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 年 7 月 23日,公司分别与上述 2 家银行、京东方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公司相关规定及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 127902458010333 11.6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53020078801000001025 10.0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 44050164863500002309 413.8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44350201040038820 2,216.5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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