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3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张兆洪先生主持。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关联董事杨安乐先
生、刘毅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届时关联股东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需回避表决。
2、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京东方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关联董事杨安乐先
生、刘毅先生已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此有新的规定或要求,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或要求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关联董事杨安乐先
生、刘毅先生已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京东方,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关联董事杨安乐先
生、刘毅先生已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0.19 元/股,本次发行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00%,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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