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8:53:42 股吧网页版
旋极信息:202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志福)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年度述职报告(王志福)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志福,作为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认真地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监督公司运作、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个人情况如下:

王志福,1977年1月生,正高级实验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获博士学位。自2003年以来一直从事电动车辆、电机及其控制系统控制技术与测试技术研究工作,现任北京理工大学电动车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支部书记,副主任,兼任汽车节能环保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委员。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共计召开4次,均由本人亲自出席,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
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计部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报告、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5年度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智能化转型战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新质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对公司2025年度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议。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检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现场工作15天,非现场工作时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关注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其他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有效履行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