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债务豁免事项 *ST德威再收深交所关注函
来源:经济参考报
1月26日早间,*ST德威(简称“公司”)再度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该公司就近期债务豁免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说明。值得注意的是,此前*ST德威分别于1月1日、1月18日就近期债务豁免事项两次收到关注函。
关注函指出,根据此前公司披露的相关债务豁免函件原文,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简称“华融资产江苏分公司”)表示“根据相关制度要求,在实施前述债务重组前,我司需在符合条件的报纸和公司网站上刊登20个工作日的公告及履行公开处置程序,且前述程序期间无人对本次债务重组提出有效异议或提出超出中海外城开代偿金额的报价”;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简称“信达资产江苏分公司”)表示“根据相关制度要求,我司需在符合条件的报纸和公司网站上刊登20个工作日的公示,若公示期无异议且无愿出高价收购者,方可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由此,深交所要求公司在函询相关债权人后进一步说明相关函件的意思表示是“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还是“附生效条件”的法律,本次债务豁免的具体生效时点,是否为“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撤销、不可变更的豁免”,并说明具体法律依据及合理性。
此外,深交所要求*ST德威说明本次债务豁免事项是否将在上述债权人参与公司破产重整确定转股价格时予以考虑,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安排;并要求公司结合对上述问题的回复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规避因年末净资产为负而被终止上市的行为,并充分提示相关终止上市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