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丁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 2025 年 3 月 19 日被选举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朱丁敏,女,196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会计学专业本科学
历,持有高级会计师职称。2008 年 9 月至 2016 年 11 月在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监察审计部任审计主管职务,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1 月在辽宁瑞华实
业集团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副总裁职务,2021 年 7 月至今在浙江奥
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职务。2025 年 3 月 19 日至今任上海凯利泰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已就独立性事项开展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亦非公司前十大股东,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未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相关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基于上述情况,本人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客观、独立、公正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已将独立性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经董事会评估,未发现存在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事项,同意本人继续作为独立董事履职并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2025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
的董事会会议,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除下表所列议案外,
本人对其他议案均投赞成票。本人出席了 2024 年度股东会。
会议届 意见
审议议案内容 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次 类型
一是考虑到蔡仲曦先生在外任职较多,
将会影响其在凯利泰的时间和精力的分配;
第六届
二是蔡仲曦先生介绍的管理理念是基于其过
董事会 关于选举蔡仲曦先生为
反对 去的职业经历和经验,主要从事市场管理和
第一次 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平台打造,个人认为其模式不可复制,其管
会议
理理念不符合凯利泰现今的管理需要和未来
发展规划
第六届 基于郭海波先生介绍的工作经历,他在
董事会 关于聘任郭海波先生为 公司治理方面缺乏董秘任职经验。鉴于凯利
反对
第二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泰现在处于特殊时期,本人认为应该有一个
会议 经验比较丰富,能应对复杂情况的董秘
基于郭海波先生介绍的工作经历,他在
第六届
关于聘任郭海波先 公司治理方面缺乏董秘任职经验。鉴于凯利
董事会
反对 生为公司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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