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9
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4.06 元/股。
3、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74 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者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分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4、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1.243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4137.0172万股的0.56%。本激励计划一次性授予,不设置预
留权益。
5、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可以 25%
解除限售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可以 25%
解除限售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可以 25%
解除限售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可以 25%
解除限售
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并遵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额外锁定期,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和额外锁定期与相应的限制性股票一致。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6、额外锁定期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额外锁定期根据激励对象的自愿承诺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所有激励对象(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承诺在每批次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
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在额外锁定期届满后由公司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3)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额外锁定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锁定期
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7、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6-2029 年四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净利润
核年度 目标条件 触发条件
第一个解除 2026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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