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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3 18:45:23 股吧网页版
宜安科技:宜安科技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4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
闭会期间能够依法规范、有效、勤勉地行使职权,完善公司董事会的办公会议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本着守法合规、高效灵活、加快决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长办公会是董事会依法履行职能的制度安排之一,是董事会闭会
期间,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听取公司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对公司“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审议的工作会议。董事长办公会可以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履行对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事务进行监督和协调职能,贯彻股东会及董事会的决策精神,督查任务执行情况及工作绩效。

第二章 会议通知及召开

第三条 董事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重大事项或董事长认为必
要时,董事长可召开临时董事长办公会。

第四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因特殊情形不能履行职责时,
董事长可根据需要指定公司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董事长办公会由以下人员组成;董事长、总经理、有关董事及公司其
他高管人员。董事长根据需要,可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六条 董事长办公会由董事长确定议题后,在出席人员超过应到人数二分之
一时,方可召开。

第七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的通知: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长办公会具体会务工作,原则上于会议召开前两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紧急情况下,可以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二)董事长办公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时间、地点;

2.事由及议题;

3.应出席会议及列席会议的人员;

4.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八条 董事长办公会一般以现场形式召开。经召集人(主持人)同意,可以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九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按会议通知的要求,由本人准时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应于会议召开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三章 议事范围

第十条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办公会行使如下职权:

(一)听取公司经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重大经营活动情况的汇报,听取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

(二)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下列公司经营管理事项进行审议:

1、与公司日常业务相关的购买固定资产单项或同类产品年度累计采购金额500 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出售、处置净值 500 万元以上的;

2、土地购买 1,000 万元以上的;土地出售、处置原值 500 万元以上的;

3、租入或租出资产 500 万元以上的;

4、基建工程投入 500 万元以上的;

5、与公司日常业务相关的购买服务单项或年度累计金额 1,000 万元以上的;
6、年度预计融资额度及授信额度或超过年度预计额度及授信额度的融资;

本条所述融资事项是指公司向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7、对外投资(含股权投资、对子公司出资、委托出资、委托管理资产、证券
投资(闲置资金理财除外,根据公司闲置资金理财相关制度执行)、衍生品投资等)1,000 万元以上的;

8、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赠与资产和放弃权利事项;

9、公司的对外担保、赠与资产和放弃权利事项;

10、其他资产(包含但不限于应收账款、无形资产等)处置原值 500 万元以上的;
11、子公司的借款事项;

12、设立及注销子公司;

1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审议;

14、其他需要董事长办公会审议的。

以上金额标准包括单项业务或交易一次性发生的费用以及单项业务或交易分批量发生但总数达到上述标准的费用。各部门、职能中心或分、子公司在具体业务执行过程中,不得化整为零,规避上会,批量发生费用累计或预计达到上述标准亦须上会审议。

(三)审议经营管理层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事项的意见;

(四) 审议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年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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