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独立董事(刘建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恪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秉持忠实、勤勉、独立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各类相关会议,细致审阅相关会议议案及配套材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与专业赋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介
刘建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后。2006年6月至今在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任教,现任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环境资源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南省财务学会副会长。主要从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与审计、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领域研究。在《会计研究》《南开管理评论》等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1月至今任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截至目前,本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与发表专业意见。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变更用途、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放弃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昊金属”)部分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逸昊金属以公开挂牌方式引进投资方及放弃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等事项。本人对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表示赞成。
本人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对外披露义务,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为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大专门委员会。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上述会议,牵头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三季度报告及逸昊金属以公开挂牌方式引进投资方等事项。本人对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表示赞成。
本人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对外披露义务,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该委员会委员,就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进行了审议,对该议案表示赞成。
本人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对外披露义务,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会议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按时出席全部会议并依法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变更用途、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常务副总经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2025年第
金对逸昊金属增资人民币1.2亿元、逸昊金属拟引进投资方对其增资扩股、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株洲宜安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00亿元、公司在墨西哥投资设立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三季度报告、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逸昊金属以公开挂牌方式引进投资方及放弃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等事项均表示赞成,无异议、反对及弃权情形。
本人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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