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5 19:47:01 股吧网页版
海伦钢琴: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拓卓戴(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5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全拓卓戴(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 年度及 2026 年第一季度

持续督导意见

财务顾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本财务顾问”)接受全拓卓戴(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全拓卓戴”、“收购人”)委托,担任其收购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海伦钢琴”)的收购方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自
收购人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即从 2025 年 7 月 29
日至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止,本财务顾问对收购人及被收购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海伦钢琴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持续督导意见根据海伦钢琴及全拓卓戴提供的相关材料编制,相关方向本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财务顾问提醒投资人认真阅读海伦钢琴公告的相关定期公告、信息披露等重要文件。

通过日常沟通以及结合上市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财务顾问就 2025 年度、2026 年第一季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如下: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2025 年 7 月 24 日,宁波北仑海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伦投资”)、
四季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季香港”)以及陈海伦先生、金海芬女士、陈朝峰先生与全拓卓戴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2025 年 8月 29 日,海伦投资、四季香港、陈海伦先生、金海芬女士、陈朝峰先生与全拓卓戴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陈海伦先生、金海芬女士及陈朝峰先生将合计间接持有的 60,260,6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3.83%,其中:陈海伦先生、陈朝峰先生通过海伦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 17,329,2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85%,以及金海芬女士通过四季香港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42,931,4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6.98%)转让给全拓卓戴。根据《表决权放弃协议》,海
伦投资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 15,173,326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6.00%)对应的股东表决权,至崔永庆先生不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崔永庆先生实际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与海伦投资持股比差超过 10%(含本数)之日止。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转让前后,交易各方的股份及表决权比例变动情况如下(按公司总股本252,888,780 股计算):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 股份数量 表决权比 股份数量 表决权比
(股) 持股比例 例 (股) 持股比例 例

海伦投资 69,316,800 27.41% 27.41% 51,987,600 20.56% 14.56%

四季香港 42,931,400 16.98% 16.98% 0 0.00% 0.00%

全拓卓戴 0 0.00% 0.00% 60,260,600 23.83% 23.83%

注:上表中比例计算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市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过户完成
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5-043)。

(三)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协议转让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收购人、上市公司已根据规定就本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