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王锡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锡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律师。2006 年发起成立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曾任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本人均
亲自出席会议。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在会议期间,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任职期间对全部董事会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弃权票及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切实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二)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遵循《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积极主持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2025 年度共召开提名委员会 2 次,无缺席情形。对公司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积极推动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循《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2025 年度共召开战略委员会 1 次,无缺席情形,主要就公司下一年度发展方向与规划进行了讨论与分析,结合当面的市场环境与行业动态,提出了相关建议,为企业的转型升级发展贡献了力量。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出席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无缺席情形。履职期间,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探讨,并对考核体系等事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出席了 6 次会议,无缺席情形。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审慎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治理规范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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