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成立于
2013 年 1 月 8 日,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首
席合伙人为王增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亚太合伙人 88 名,注册会计师 503 名,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30 余人。中审亚太 2025 年业务收入为 77,870.5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75,128.9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9,585.26 万元。2025 年度中审亚太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44 家,
收费总额 5,851.01.23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等。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0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伟,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5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最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淑贞,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6 年起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曾主持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玉婧,2014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及 41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说明,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审计,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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