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15
证券代码:300330 证券简称:*ST计通 公告编号:2023-018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上午
9:30 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公司已于会议召开前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
因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相关事项,公司 2017 年虚增营业利润 8,963,941.71 元,需对公司相
关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同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并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和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186 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187 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重新审计),并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183 号专项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所作出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
同时,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和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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