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3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6-041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5%以上股东
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交易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6 月 9 日,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苏大维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先生以及 5%以上股东虞樟星先生(以下合称“转让方”)与宁波和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和德商学荟增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以下简称“和德商学荟基金”或“受让方”)签署了《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陈林森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1,914,8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59%)无限售条件股份转让给和德商学荟基金;虞樟星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0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1%)无限售条件股份转让给和德商学荟基金;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合计 12,984,8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4%),转让价格参考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为 41.84 元/股,股份转
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543,286,040.32 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相关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本次协议转让相关方通知,截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和德商
学荟基金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已超额覆盖本次协议转让对价款。此外,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先生以及 5%以上股东虞樟星先生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与
和德商学荟基金签署了《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并已完成本次协议转让订金的支付。
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出让方 1(甲方 1):陈林森
出让方 2(甲方 2):虞樟星
受让方(乙方):和德商学荟增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宁波和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和德商学荟增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
本协议中,出让方 1(甲方 1)、出让方 2(甲方 2)合称为出让方或甲方。
鉴于:
1、协议各方已于 2026 年 6 月 9 日签署《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或“原协议”),约定甲方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乙方转让其直接持有的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大维格”或“上市公司”)12,984,848 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
2、各方拟根据受让方基金运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付款相关安排。
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付款安排达成本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各方确认,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均不存在违反原《股份转让协议》的情形。
第一条 原协议“(三)付款安排、3.1、3.2 条”修改为:
甲、乙方确认并同意按照以下进度分期支付股份转让款,乙方支付每一期转让款可以分笔支付:
3.1 本协议(指原协议)签署,本次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发布后 10 个交
易日内,乙方向甲方 1 指定的账户支付订金人民币 5,00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
3.2 本次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发布后各方共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协议转让,申请期间乙方可继续支付转让款,乙方最迟应当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审核通过并取得确认意见书确认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向甲方支付至50%转让款(包含向甲方 1 支付的订金),合计人民币:271,643,020.16 元,人民币大写:贰亿柒仟壹佰陆拾肆万叁仟零贰拾元壹角陆分。其中,甲方 1 转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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