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苏大维格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1 号)核准,公司向 9 名
特定对象发行了 33,613,44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23.8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799,999,991.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7,737,371.1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2,262,619.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出具《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223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根据相关规定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 55,000.00 33,226.26
2 SVG 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 55,671.61 3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20,671.61 78,226.26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及子公司盐城维旺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子公司盐城维旺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32,262,619.82 元向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旺科技”)增资,其中维旺科技增加注册资本 7,500 万元,其余 257,262,619.82 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由维旺科技向其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维旺”)增资 332,262,619.82元,增资款项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全部计入盐城维旺资本公积。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二期工程实施地点由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采用“代建-租赁-回购”模式租赁的厂房变更为盐城维旺向上海伟伦阀门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购买的位于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新源路与通达路交叉口的厂房,实施方式由“代建-租赁-回购”的定制化建设模式,变更为使用购置厂房实施。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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