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0332 证券简称:天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9
债券代码:123092 债券简称:天壕转债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 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关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 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 2026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 19 号进行的相应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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