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兆日科技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容诚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后,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二、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双方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及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对 2025 年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对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时间和人员安排、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重点审计领域、审计调整、初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号:容诚审字[2026]518Z0982 号】的审计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其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并保持与审计委员会沟通,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有效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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