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2 20:39:15 股吧网页版
津膜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2


证券代码:300334 证券简称:津膜科技 公告编码:2025-036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1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至2025年5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东会的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范宁先生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7、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60号公司会议室。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74人,代表股份124,833,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266%。

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71,420,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3.6439%;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72人,代表股份53,413,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7.6827%。

2)出/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通过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谭正华律师、余英杰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股东会采取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其他股东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含)以上通过。

审议结果:同意124,618,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8%;反对1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5%;弃权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434,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965%;反对1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146%;弃权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89%。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含)以上通过。

审议结果:同意124,618,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8%;反对1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5%;弃权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434,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965%;反对1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146%;弃权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