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2
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等实际情况,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现行的《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下为《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总经理担
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是代表 公司执行公 任。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
出资方式和占注册资本比例如下: 数、出资方式和占注册资本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 序号 发起人姓名
1 天津膜天膜工程技术有限公 1 天津膜天膜工程技术有限公
司 司(现更名为航膜科技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 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
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
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
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
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
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
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二条 公 司根 据 经 营和 发 展 的需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
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一) 公开发行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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