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2
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修订)
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实信用、规范运作,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前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
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
准则;
(二)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
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
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涵与服务对象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涵是指:
(一) 分析研究投资者的基本情况和监管部门监管动态;
(二) 通过信息披露和收集投资者相关信息,实现与投资者之间良好的沟
通与联系;
(三) 与投资者共同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
(四) 对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效率。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服务对象包括如下:
(一) 包括潜在投资者在内的广大投资者;
(二)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 监管部门和其他政府机构;
(五) 其他个人和相关机构。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范围和方式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最高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证券部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职能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事务。
第七条 在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一) 信息沟通:按监管机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指定信息和重大事件的披露;整合投资者所需要的投资信息并予以发布;回答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收集公司现有和潜在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将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和期望及时传递到公司决策层;调查研究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状况,定期或不定期撰写反映公司投资者关系情况的研究报告,供公司决策层参考;
(二) 定期报告:主持年报、中报、季报、临时报告的编制、设计、印刷、寄送工作;
(三) 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
(四) 投资者接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咨询。与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根据公司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分析师说明会、网络会议及网上路演,邀请新闻媒体、证券分析师及投资者参加。定期举行与投资者见面活动,及时答复公众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五) 投资者咨询电话: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并保证对外公告,如有变更应及时进行公告。公司应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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