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崔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企业人力资源一级管理师。曾任内蒙古财经大学计划统计系教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人力资源部培训一处副处长、高管及员工培训管理处副处长、人力资源部专家。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崔嵘 独立董事 11 11 0 0 否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七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七次股东会。
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2025 年公司共召开四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具体参会审议情况如下:
1、2025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首席科学家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技术总监的议案》。
4、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2025 年公司共召开四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参会审议情况如下:
1、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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