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200万美元(含 200 万美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交易日动用的交易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一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随着公司进出口业务不断的发展,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铜、钢材等大宗商品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产生的不利影响,有效地防范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锁定产品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目标。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200 万美元(含 200 万美元)。
2、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交易日动用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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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方式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在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办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期货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2、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场内市场交易的如铜、钢材等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交易场所为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不得在场外市场进行,不得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期限
有效期为一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品种,目的是充分运用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及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障期货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且计划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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