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300336 证券简称:*ST 新文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财务副总监王曦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赛美女士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上海新
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3)第 430344 号),该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董事会对审计报告进行了审议,认可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就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详见《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未能全面、客观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审计责任人未做到勤勉尽责、规范执业,缺乏对影视、广告行业的专业了解,就公司给出的审计证据未能及时作出专业、合理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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