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3-018
2023 年 4 月
2022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君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君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曦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 12,604.4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1.51%;
营业利润-14,546.4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72.10%;利润总额为-15,605.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70.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62.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76.20%。
(一)本报告期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亏损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上述变动的主要原因为:(1)部分广告投放延期或取消导致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2)降本增效措施效果初显,本报告期主营业务亏损收窄。报告期内,广告板块持续优化媒体资源,大幅降低了大屏的固定成本,广告业务毛利率已经转正。同时在户外大屏投放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老客户的广告投放需求,为客户拓展新的投放渠道和业务,与互联网平台达成持续合作意向。公司通过各
种降本增效的手段,主动优化收入结构,提升经营效率。(3)高额的有息负债导致财务成本过高,也是造成亏损的重要原因。
(二)因外部环境变化持续反复,对公司业务均产生了各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核心竞争力(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主要财务指标(详见“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三)公司所处行业景气情况(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作出了说明(详见“第六节 重要事项”)。
(五)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信息(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
分析”及“第六节 重要事项”)。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
警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三项之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在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后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之规定,公
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2 条之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将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根据第 10.3.13 条之规定,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如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自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 15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交易期限为 15 个交易日。退市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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