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邦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银邦股份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35 号)文同意,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7,85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85,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775,217,433.9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公 W[2025]B0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募集资金净额 775,217,433.97
2 加: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48,937.31
3 减:置换自有资金对募投资金项目预先投入 545,217,433.97
4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资金项目 230,748,937.31
5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75,966,371.28
6 募集资金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
度,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保荐人国盛证券分别与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会同保荐机构国盛
证券、全资子公司银邦(安徽)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淮北牡丹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开户主体 募集资 账户状态
金余额
江苏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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