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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6 16:09:32 股吧网页版
银邦股份: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邦股份”或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一)由于公司拟进一步扩充产能、公司全资子公司银邦(安徽)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银邦新能源”)逐步投产等因素影响,预计公司资金需求量将持续增加,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向银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中: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 3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安徽银邦新能源不超过 19.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他子公司不超过 0.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短期(中长期)流动资金、银承授信额度、非融资性保函、项目固贷、保理、信保项下出口融资、设备固贷、融资租赁等中长期贷款和综合授信业务。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或子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或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定。在授信实施有效期内,授信(用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人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综合授信总额度内适度调整或调剂公司、子公司的授信金额与互相担保的金额,确定实际的授信机构、融资品种以及担保方式。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票据、抵押、融资、保函、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实施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正在实施的贷款合同期限按原有合同履约,额度包含在总额度。
二、担保情况概述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邦股份”)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担保。

(一)担保对象: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银邦(安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邦安徽新能源”)和控股子公司贵州黎阳天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黎阳天翔”)。

(二)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三)担保范围: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备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

(四)担保方式: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质押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

(五)担保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六)在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保
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

在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担
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在担保额度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不再需
要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担保额度的担保,公
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被担保 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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