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邦股份”或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银邦股份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业务、生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外投资、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依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评价工作。
(三)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1、公司的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两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方独立运作、相互制约、权责分明,全力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在《公司章程》框架下,建立了相应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明确了授权范围、权力行使方式和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
勤勉尽责、科学决策,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司其职,公司重大事项经相关专门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证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正常履职、发挥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记录完整、准确并妥善保管。公司经理层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认真履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制度要求的安排,根据自身经营的特点及业务发展需要,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机构设置,实现了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公司已形成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规范有序,组织架构和管理架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
3、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为规范公司各项业务流程,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公司在采购、物流、生产、质检、设备、安全环境等公司管理各方面制定了相应的制度,主要有:《采购控制程序》、《过程控制程序》、《产品防护控制程序》、《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不合格品异常品控制程序》、《质量成本控制程序》、《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控制程序》、《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环境运行控制程序》、《设备管理控制程序》等。
4、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制度体系,包含组织结构、人才招募、劳动关系管理、培训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考勤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涵盖了人力资源管理的全部方面,为公司建立高素质的人员团队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与公司全体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员工提供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措施,保证了公司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5、内部审计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等内部控制工作的规章制度,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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