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做到事前审
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本规则等的规定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独立董事
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权限为:(一)召集并
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二)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并确定委员会会议议程;(三)确保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四)确保委员会会议上所有委员对委员会会议讨论事项知情并充分了解;(五)本工作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
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内部审
计工作。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审计部的有效运作,公司审计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条 审计部应当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审计部
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审计部在审
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
的实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